浙江省合同示范文本
HT33/SF022-2024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
2024-08-19发布 2024-09-01施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说明
1.为进一步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管理,促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发展要求制定《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示范文本)》HT33/SF022-2024,[以下简称本合同(示范文本)]。
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发布。
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解释,但不负责对已订立的合同内容进行解释。
4.本合同(示范文本)所指的智能家居定制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家居智能化产品选择和家居智能化控制系统设计。家居智能化产品选择应综合考虑产品的性能,包括易用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稳定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等因素。家居智能化控制系统包括智能家居控制、照明控制、遮阳控制、环境控制、背景音乐控制、家庭影院控制、视频监控控制、家庭自动报警控制、可视对讲控制和门禁管理控制等系统。家居智能化控制系统设计应明确系统控制方式,支持的通讯接口和数量,控制终端类型等。
5.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和《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定制内容表》《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预算清单》《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主材报价单》《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甲方提供材料、产品和设备表》《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开工前现场记录表》《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变更单》《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竣工调试工作内容清单》《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质量验收单》《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保修单》《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结算(决算)单》《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业主满意度测评表》11个附件组成。
6.本合同(示范文本)供所服务的家庭居室位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7.签订本合同(示范文本)前,建议提前3天,向消费者提供拟签合同文本及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四,确保消费者能详细阅读了解合同条款。
8.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后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
9.经营者若在本合同(示范文本)中自行拟订或修改格式条款,则不得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样式,不得以本合同(示范文本)名义与消费者签订合同。
10.依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三章第八条有关规定,经营者在住宅装修装饰合同中采用格式条款的,经营者应当在开始使用该格式条款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合同样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办理http://oauth.zjzwfw.gov.cn/login.jsp)。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
合同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T113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T/ZBDIA0002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行业规范的规定,积极推广PLC技术、FTTR技术等系列新技术,尤其是自主研发的家居智能化技术。
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家居定制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一)甲方保证委托项目的住宅系合法所有或有合法使用权,如是共有房屋,还应取得共有人的同意。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项目地址: 市 区(县)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楼 室。
(三)住宅户型: 室 厅 卫 厨 阳台。
建筑面积: 平方米(m²),套内面积: 平方米(m²)。
(四)智能家居定制项目内容:定制工程内容应正确、扼要说明主要工序。见附件一《项目定制内容表》。
(五)项目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材料、产品和设备),包安装、调试及培训。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材料、产品和设备)、包安装、调试及培训,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产品和设备。
3.乙方包工、包安装、调试及培训,甲方提供材料、产品和设备。
4. 。
(六)双方约定并按项目设计图纸合理确定项目预算造价,见附件二《项目预算清单》。
(七)双方确定本项目计价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进行:
1.基于单价的计价方式,即按照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采取总价包干的计价方式,即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一次性包干,除非另有约定,不因工程量增减、设备和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调整总价。
上述承包方式包含智能家居定制项目产品的供应、加工、施工安装以及必要的辅助工作。
3.合同含税总价款包括材料产品设备费、定制加工费、安装施工费、运输费、调试费、培训费及税费,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
合同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项目价格确认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总价的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时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经双方约定增项后的结算总价不应超出原合同价的10%( )。乙方应在合同报价中列出详细的项目清单与费用标准。
4.项目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本合同中如无特别说明,所有日期均指自然日)。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工期进行,确保项目按时竣工。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可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条 项目全过程管理
若本项目实行装饰全过程管理,甲方与装饰项目全过程管理公司另行签订《项目全过程管理合同》,并将装饰负责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装饰负责人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技术服务
乙方提供如下技术服务:
(一)提供现场平面管线施工图纸、智能家居系统设备安装图纸、控制接线图纸。
(二)智能家居系统设备布线指导与设备安装指导。
(三)智能家居系统设备现场调试。
(四)智能家居系统现场操作培训。
(五) 。
第四条 设计方式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设计方式:
(一)甲方自行设计或委托第三方设计,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二)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总价款含设计费用不再单列 □设计及设计费用另行签订协议)。
本项目图纸由□甲方□乙方□其他 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
以上方式均应进行设计交底、出具设计方案说明、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第五条 甲方义务
(一)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负责项目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产品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办理登记手续、项目主要节点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及协调事宜。
(二)应提供房屋原始图纸或说明等资料,并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开工前 天,甲方需签字确认项目施工图纸及预算书,并会同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四)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确保电源接入至指定位置,确保水电供应到位,并清除障碍物,包括:搬清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和陈设,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和陈设做好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项目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部分居室的,负责做好居室现场的安全及消防等工作。
(五)负责或者书面委托乙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负责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可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项目交付时退回,并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不得要求乙方实施以下行为(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否则产生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1.未经建筑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违法违规或违反物业等单位规定的其他行为。
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在施工前向乙方出示并提供相应的审批文件。
(七)按约定支付项目款和结算款。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一)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指派 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协助甲方与相关方沟通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指派 为设计师。变更负责人、设计师等项目代表需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变更。
(三)严格实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配备的安装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操作资质。
(四)保证项目现场的整洁卫生,项目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五)做好原有家具和陈设的保护措施。乙方必须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交付甲方之前,一切损坏、丢失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不得损坏现场其他单位(供应商)的成品、半成品,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项目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方负责支付拆除、垃圾清运费用。此费用可计入预算及造价清单,不得重复收费。
(七)未经甲方同意及相关部门批准备案,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其使用性质。若因智能家居定制安装导致房屋损坏、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问题,需承担相应的维修和赔偿责任。
(八)所供应的材料、产品及设备必须符合质量、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并清晰标注产品的中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名称及其地址等信息。应保证所交付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如有侵权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在施工活动中获取的业主信息予以保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或者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第七条 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计划接入智能家居系统的家电设备、产品及电气线路等现场状况,应做好相应的现场记录,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后,并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详见附件五《开工前现场记录表》。
第八条 材料、产品和设备供应
(一)明确材料、产品和设备种类、品牌、规格及单价等,详见附件三《甲方提供材料、产品和设备表》和附件四《项目主材报价单》。
(二)甲方负责采购部分材料、产品和设备,需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并清晰标注产品的中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名称及其地址等信息,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产品和设备。
(三)乙方负责包工及包料(部分包料),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原包装正品,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并清晰标注产品的中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名称及其地址等信息,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产品和设备。
(四)本合同项下,所有智能家居定制材料、产品和设备(含安装完成后),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五)材料、产品和设备运输按第一条(八)规定,乙方应负责送货上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交付前损毁,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甲方提供的材料、产品和设备,需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产品和设备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提出,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提供的材料、产品和设备仅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智能家居定制项目,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产品和设备价款的 %赔偿给甲方。
(八)乙方提供的材料、产品和设备,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验收,未经验收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
第九条 项目施工管理
(一)执行设计方案: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双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和要求进行作业,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二)保证进场材料、产品和设备质量:项目安装所使用的材料、产品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以确保隐蔽工程及其他项目部位的质量安全可靠,无潜在质量隐患。
(三)明确施工范围与责任:乙方仅负责本合同项下的智能家居系统及设备的施工布线、安装与调试等工作。对于超出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乙方不承担任何施工责任。
(四)施工变更与验收:施工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若确需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设计人员的同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完成后,需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经试运行验证其达到设计要求,待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视为项目竣工。
第十条 项目质量
(一)本项目质量应达到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智能家居系统的布线、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要求。
(三)若项目施工未能满足设计要求或经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需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完全达到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第十一条 项目变更
(一)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附件六《项目变更单》,相关费用及工期作相应调整。
(二)乙方若因材料、产品和设备停产等原因,无法提供附件二《项目预算清单》内同型号的材料、产品和设备;应在 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在签订附件六《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三)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项目部位、时间和材料等。乙方 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在签订附件六《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返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项目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因不可抗力事件。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自供的材料、产品和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项目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期支付项目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变;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质量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一)甲方自行设计乙方施工或乙方设计并施工,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均应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如遇火灾等事故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二)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为防范项目意外产生的损失,宜购买项目保险,项目保险具体办理与保险费支付事宜由 方负责执行,若其中一方委托另一方办理,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十四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本项目验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T113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T/ZBDIA0002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行业规范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验收手续,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的七日内,不能组织和参加验收的,将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核准。若甲方对乙方的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以要求复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因复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予以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因修理或返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对合同项下的以下内容进行调试:智能家居控制、照明控制、遮阳控制、环境控制、背景音乐控制、家庭影院控制、视频监控控制、家庭自动报警控制、可视对讲控制和门禁管理控制等系统,家居智能化控制系统设计应明确系统控制方式,支持的通讯接口和数量,控制终端类型等,详见附件七《项目竣工调试工作内容清单》。
(四)项目竣工调试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按照设计要求与相关标准组织验收,填写附件八《项目质量验收单》并签字,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支付项目款。
(五)甲方因故不能按时组织竣工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并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通过,甲方须承担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进行整改和操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如甲方要求进行第三方检测,应在正式交付使用之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检测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验检测不合格,则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双方对检测费用、再次检测费用及因此造成项目返工、设备更换等其他相关费用的责任分担:
1.乙方包工、包料(材料、产品和设备),包安装、调试及培训的,由乙方承担。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材料、产品和设备),包安装、调试及培训,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产品和设备的,则双方应根据各自提供的材料或服务对检测结果的影响比例,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包工、包安装、调试及培训,甲方提供材料、产品和设备的,若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检测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若非材料、产品和设备质量问题导致检测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
(七)项目保修:
1.项目保修约定:乙方需按合同及法律法规提供保修服务,确保智能家居及集成系统的产品质量。
2.保修期限:智能家居产品的保修期按照企业标准,明确各功能区产品的保修期,综合布线的正常保修期 年(不低于十五年),保修期自项目交付之日起计算。
3.免费维修与更换:若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免费维修或更换。
4.提供有偿服务:产品超过保修期后,如因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产品质量原因造成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提供有偿服务,费用包括人工费、上门服务费及物料消耗费等。
5.保修单与资料:验收合格并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后,乙方填写附件九《项目保修单》并提供智能家居竣工图及影像等资料(含项目移交清单)。
第十五条 项目款项支付方式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同意以附件二《项目预算清单》、附件三《项目主材报价单》为本项目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二)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项目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表1中的约定分阶段支付项目款。
表1 项目款计划表
项目进度 | 付款时间 | 付款比例/% | 金额/元 |
对设计方案、预算确认 | 合同签订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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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产品和设备到货验收确认 | 通过验收合格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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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调试正常试运行 | 通过调试后 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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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 | 通过验收合格 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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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项目 | 签订项目变更单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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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支付方式: 。
(三)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结算单,甲方接到结算单后 天内既未提出异议也未予确认的,乙方应再次催告甲方确认,甲方接到催告后 天内仍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余款( )。
(四)项目结算。详见附件十《项目结算(决算)单》。
(五)项目款应支付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公司账户或乙方加盖公章形式出具的书面指令函指定的收款账户,任何第三方(包括项目经理、家居顾问等员工)未经乙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指令均无权代乙方收取任何项目款项。
(六)甲方应按约及时付款,在甲方付款□前/□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并提供税务统一合规发票。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维修或者返工,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①人民币 元/天;②合同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③其他: 。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三)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和后果(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提供假冒伪劣的材料、产品和设备的,除无条件更换外,还应按材料、产品和设备价款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七)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项目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项目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八)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须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九)项目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十)乙方不得转包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
(十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为体现合同履约双方公平原则,甲乙双方应遵循违约责任对等原则。
(二)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因仲裁或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二)合同签订后,若一方要求提出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责任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项目开工前解除合同,应由责任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为违约金。若项目服务过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应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通常此比例高于项目开工前终止的违约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为违约金。双方应签订合同解除协议,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金的支付等事宜,并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三)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办理清算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结清款项、移交现场等。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第二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定制内容表(起居室/厅、主卧室、次卧室、书房、儿童房、厨房、卫生间、阳台、庭院、车库、室内电梯间、室内楼梯间、储藏室、其他)。
附件二: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预算清单(功能区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主材、辅材、损耗、机械、人工、备注)。
附件三: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主材报价单(功能区部位、项目内容、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附件四: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甲方提供材料、产品和设备表(材料产品和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五: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开工前现场记录表(现场记录内容、备注)。
附件六: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变更前价格、变更后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七: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竣工调试工作内容清单(调试内容、调试结果)。
附件八: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质量验收单(日期、项目功能区名称、验收结果、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章、第三方代表签章)。
附件九: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乙方项目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项目交付日期、保修期限、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附件十: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结算(决算)单(项目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项目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收款单位金额、收款单位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十一: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业主满意度测评表(举止仪表、服务质量、文明施工、产品性能、沟通效果、服务承诺、便民措施、满意度、倡议承诺、总体评价、总分、改进建议)。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
姓名(签字):
委托代理人:
住址:
电话:
邮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定制内容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序号 | 定制内容及说明 |
1 | 起居室/厅 |
2 | 主卧室 |
3 | 次卧室 |
4 | 书房 |
5 | 儿童房 |
6 | 厨房 |
7 | 卫生间 |
8 | 阳台 |
9 | 庭院 |
10 | 车库 |
11 | 室内电梯间 |
12 | 室内楼梯间 |
13 | 储藏室 |
14 | 其他 |
填表提示:
1.应详细填写项目的功能区、部位和定制内容,定制内容包括智能家居控制、照明控制、遮阳控制、环境控制、背景音乐控制、家庭影院控制、视频监控控制、家庭自动报警控制、可视对讲控制和门禁管理控制等系统。
2.在服务执行过程中,若遇本表中未涵盖或需调整的项目,需及时填写附件六《项目变更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此外,若功能区涉及多个(如次卧室、卫生间等),可按需复制并扩充表格以适应实际情况。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预算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序号 | 功能区名称 | 项目造价 | 其中(单价/元) | 备注 |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主材 | 辅材 | 损耗 | 机械 | 人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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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智能家居定制项目预算含运输、安装费用。
2.智能家居定制项目在安装过程中,若需采用吊装施工,甲乙双方应另行约定。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主材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序号 | 功能区部位 | 项目内容 | 材料名称 | 品牌 | 规格 | 型号 | 质量等级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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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甲方提供材料、产品和设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序号 | 材料、产品和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 | 型号 | 质量等级 | 单位 | 数量 | 送达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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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开工前现场记录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序号 | 现场记录内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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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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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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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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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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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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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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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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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变更单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变更内容 | 变更前价格/元 | 变更后价格/元 | 增减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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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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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变更 | 变更增加工期 | 变更减少工期 | 变更后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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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项工程金额/元 | 减项工程金额/元 | (增减)金额/元 | 实付(增减)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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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竣工调试工作内容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序号 | 调试内容 | 调试结果 |
1 | 智能家居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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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照明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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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遮阳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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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境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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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背景音乐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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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庭影院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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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视频监控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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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家庭自动报警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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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视对讲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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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门禁管理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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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质量验收单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日期 | 项目功能区名称 | 验收结果 | 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章 | ||
通过 | 不通过 | 补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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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项目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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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 第三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
注:1.可引入第三方参与项目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
2.分项检验评定:通过打“√”,不通过打“×”,补验通过打“√”。
3.若功能区涉及多个(如次卧室、卫生间等),可按需复制并扩充表格。
附件九: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保修单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公司名称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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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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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 乙方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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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现场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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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竣工验收日期 | 年 月 日 |
项目交付日期 | 年 月 日 | 保修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
|
注:1.产品保修:本合同项下所有智能家居产品,均享受原生产厂家提供的标准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期限、范围及条件以产品说明书、保修卡或生产厂家公布的政策为准。保修期内,非甲方人为损坏的产品故障,乙方负责协调厂家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
2.服务保修:除产品本身保修外,乙方提供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具体期限,如: 年内的服务保修期)。在此期间,对于因乙方施工或安装不当导致的任何问题,乙方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服务保修期届满后,若需继续享受维修服务,甲方需承担相应的材料费及按乙方当时有效的服务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
3.超出保修期外的处理:当项目保修期结束后,对于产品维修,将依据产品原厂的维修政策及收费标准执行。对于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但需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如系统调试、软件升级等),乙方将依据其现行的上门服务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并提前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及维修方案供甲方确认。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保修记录单
日期 | 内容 | 保修人 | 业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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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项目结算(决算)单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项目合同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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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变更增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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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变更减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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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结算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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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甲方已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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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甲方应付收款单位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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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收款单位应付甲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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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智能家居定制合同业主满意度测评表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序号 | 类别 | 测评内容 | 满意程度评价 | |||||
10 | 8 | 6 | 4 | 2 | 0 | |||
很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很不满意 | 不了解 | |||
1 | 举止仪表 | 1.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着装统一。 2.待客用语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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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质量 | 1.评估设计、安装人员等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及安装效率。 2.安装服务:考察智能家居制定安装施工规范。 3.售后服务:考察售后服务团队的响应速度、问题解决能力和服务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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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明施工 | 1.标准化施工,透明化管理,设计可视化。 2.现场材料分类整齐堆放,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当日清。 3.项目现场成品(半成品)有规范的保护措施。 4.施工人员生活用品有序摆放。 5.严禁吸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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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品性能 | 1.产品质量:包括智能家居定制产品的材质、工艺、耐用性等。 2.功能实现:评估智能家居定制是否实现了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及功能。 3.操作便捷性:使用方便、操作说明简单易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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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沟通效果 | 1.沟通顺畅度:评估项目过程中与业主的沟通是否顺畅,信息是否及时传递。 2.需求满足度:考察项目团队是否充分理解并满足了业主的需求。 3.问题反馈:记录业主在定制生产和安装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项目团队的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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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承诺 | 1.沟通顺畅度:评估项目过程中与业主的沟通是否顺畅,信息是否及时传递。 2.需求满足度:考察项目团队是否充分理解并满足了业主的需求。 3.问题反馈:记录业主在定制生产和安装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项目团队的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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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便民措施 | 1.重视业主约见,不无端延长业主等待时间。 2.主动向业主告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师、安装人员的联系方式。 3.提升消费体验。 4.设立客服热线或在线客服。 5.绿色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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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满意度 | 1.设计满意度:对智能家居系统的设计方案进行评估。 2.系统稳定性:测试系统在长时间运行下的稳定性。 3.安全性:评估智能家居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4.价格合理性:业主对定制项目价格的满意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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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倡议承诺 | 经营者在公司、卖场或店面明显位置悬挂或粘贴《透明装修放心安居——全屋定制行业倡议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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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总体评价 | 请业主对智能家居定制项目的整体效果进行打分或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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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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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改进建议 | 请业主提出对项目或服务的改进建议,以便后续提升。与上年相比,您认为本行业在加强行业管理、企业自律、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总体变化如何? □明显加强 □加强 □没有变化 □减弱 □明显减弱 □不清楚 |